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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说 本文件旨在为有兴趣者概述联合国勋章及其勋带的情况。特定勋带所用颜色的意义也酌情予以概要介绍。本文件还介绍受勋资格所需时间,并列出派遣部队、观察员或警察的国家。
2.设勋 秘书长按照《联合国勋章条例》(ST/SGB/119/Rev.1,1966年2月16日)为参加联合国工作的军事人员和民警颁发联合国勋章。秘书长确定勋章及其所悬挂的勋带的规格。《联合国勋章条例》附上,以供参考。
3.定义 本文件所用术语定义如下:
- 勋章-通常指铜制徽章及其所悬挂的勋带。一般而言,勋章上刻有具体特派团的名称,例如“观察员部队勋章”等等。确切而言,勋章仅指铜制徽章。
- 勋带-指用特定颜色的材料编织而成的带子,用以悬挂铜制徽章。
- 标志- 指象征特定维持和平特派团的带有特定勋带的铜制徽章。
4.勋章 在此,勋章指铜制徽章。现已颁发作为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和其他特派团标志的徽章共有以下三种:
- 朝鲜- 铜制徽章,正面是浅浮雕的联合国标志,反面浅浮雕的字样是: “为捍卫《联合国宪章》原则”。徽章用一金属条系在勋带上, 金属条上有浅浮雕的“朝鲜”字样。勋章上的字可以是英文、 法文、西班牙文、丹麦文、希腊文、意大利文、荷兰文、瑞典 文、梵文或土耳其文。
- 紧急部队-铜制徽章,正面是联合国标志,其周围是“紧急部队” 字样,标志和字样均为浅浮雕;反面是浅浮雕的“为和平服务”字样
- 标准勋章- 铜制徽章,正面是联合国标志,用“联合国”字样围绕, 标志和字样均为浅浮雕;反面是浅浮雕的“为和平服务”字样。这种 标准徽章用于除上述两个特派团以外的其他所有特派团
5.特派团与勋章 下列所有勋章均被认为是维持和平勋章,只有朝鲜勋章除外。朝鲜勋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一般勋章。迄今为止,已设勋章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