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国的力量和地位在增长,因此所承担的责任也在相应增大,外界对中国的期望也在增长中。这本来是不足为怪的。问题在于这一变化是如此之大之快,是不寻常的。可能我们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中国崛起对世界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一个遥远偏僻之地的事件也变得同中国息息相关,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冲突问题,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显例。
在达尔富尔问题上,西方一些人士和舆论对中国有一些批评和指责,大多是不公平的,把它跟北京奥运会联系起来,更是毫无道理的。实际上,中国在达尔富尔问题上正在发挥一种建设性的作用,体现了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概括起来,中国在达尔富尔问题上的政策主张和外交努力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首先,尊重苏丹政府,重视其作用,而不是动辄施以制裁或以制裁相威胁。达尔富尔问题是苏丹国内一个地区的冲突和人道问题,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对苏丹政府实行制裁,规定条件强迫苏丹政府接受,或强迫其采取某种行动,是不合适的,而且可能加剧矛盾并使问题更难获得解决。正确的做法,应是努力说服苏丹政府,与其合作,使其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采取行动。比如向达尔富尔地区派遣联合国及非盟混合部队,涉及到部队的组成、指挥官人选的确定、部署的具体时间表、维和费用的落实、可以携带哪些武器等等,所有这些事项都需要苏丹政府的配合,需要协商决定。
其次,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使有关行动具有合法性和广泛的可接受性。达尔富尔冲突持续数年,理所当然地引起了联合国的重视。联合国作为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国际组织,理应发挥它的作用,由联合国派遣维和部队,尤其是与非盟组建混合部队,比较容易为各当事方所接受。鉴此,中国积极促成了此事的落实,并向达尔富尔地区派遣315名工兵,承担铺路、架桥和打井等工作,为部署维和部队作准备。
再次,结合双边努力与多边行动,使其形成合力。一方面,中国通过双边外交努力多次做工作,说服诱导,在有关各方间积极斡旋,并倡导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应该强调的是,中国不光是对苏丹做工作,而且也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做工作。另一方面,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安理会对达尔富尔问题的审议和讨论,反对由安理会通过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制裁决议案,积极促成混合部队的组建。同时也参与其他的多边国际会议,帮助达成苏丹国内和解和平进程。
第四,支持推动达尔富尔问题上的“双轨”战略,此即,一方面推动达尔富尔地区维和行动,另一方面主张达尔富尔地区所有主要派别都应积极参与政治谈判进程,通过谈判政治解决达尔富尔问题,争取苏丹国内和平进程实现突破。鉴此,中国积极参与了在利比亚举行的国际会议,并由此探索持久的解决办法。这一进程正在持续之中。
所有这些事实都表明,中国在达尔富尔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是建设性的,也是负责任的。这一点,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复旦大学中国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任晓教授)

